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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生命观

2009-02-27 10:32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中殡阅读次数:1773

    佛教起源于古印度。释迦牟尼(字面意义为∶释迦族的圣者,以下称为“释尊))为人生最根本的苦恼,即生、老、病、死等“四苦”寻求解脱是佛教的开端。(一般人可能不会将“生)视为一种痛苦,但是佛教认为从温暖安全的子宫,脱离母体来到寒冷的世界,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此外,“生”苦也象征与生俱来的痛楚。)
    
    为了解决人生的种种烦恼,释尊历尽各种修行,最终通过沉思默想,深入反视自己生命奥底,达到一个超越个体、为所有人共有的意识层。他感受到与所有生命体互融相合,在他内心的洞悉不断扩展时,体会到与大地、所有星辰合而为一。他领悟到,这些星际物体也和人一样,都必须历经成、住、坏、空的生死循环。最后他通达可称作是大宇宙的生命。此是一切智能与慈悲的根源,也是所有生命的本质。宇宙万物皆反复经历生死的轮回,这是大宇宙生命慈悲满溢的运行。
    
    由于这番领悟,释尊得到人们尊以“佛”的称呼,意指“领悟真理的人”。以哲学的术语来说,他发现一个内在的、却又具有超越性的普遍真理。换句话说,释尊内心世界的宇宙,同样存在于他身外的世界。释尊在众人的生命中,看到自己身内存在的万有生命。此生命充满智能与慈悲,其本质是永恒且纯净的。释尊深信,一切众生和他一样,都拥有认清生命原貌的能力。为了众生的悟达,他开始倾全力演教说法。他的教导构成了日后佛教的哲学体系,并使其发展成为一股民众运动。
    
    佛教的最终目的是获得幸福。从佛法的角度来看,生命之间存有紧密的联系,因此追求个人的幸福,不离采取利他的慈悲行动。佛法阐示,幸福是决不可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或牺牲上,这也包括对大自然的恣意破坏。早期的佛教经典《法句经》有以下的一句:“一切惧刀杖,一切皆畏死,以自度他情,莫杀教他杀。”保护生命,帮助其免遭暴力及屈辱的摧残,是佛教的至要目的。
    
    生命的过程
    
    在所有涉及生命伦理的讨论中,人的尊严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这个概念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受到完全的重视。能否确实地体会到自己内心的尊严、此尊严又能否得到他人的敬重--这是幸福定义中的重要因素。根据佛教的教义,人之所以有尊严,是因为其生命与浩瀚的宇宙命脉相通,也因为其掌有认清潜在于生命的智能与慈悲的能力。生命有趋向自我实现、自我完美的本性,即便是残障的人亦不例外。就这层意义而言,人的尊严绝非取决于有无能力作出理性的判断、能否为社会贡献等准则。
    
    人与宇宙一致,意味着肉体与心灵、物质与精神都是一致的。(佛法常以“不二”一词来形容两个表面上看似毫无关联,实则一致的现象。)同样的,我们的生命延伸至我们周遭的环境,并与之息息相合,人和环境的关系也是“不二”的。对看护人员来说,这代表着细心且均衡地给予病患,生理与心理两方面的照料,决不可过度偏向任何一方。对于医疗人员而言,治疗病患其实也意味着面对病患及其家人、朋友以及居住的社区,因为这全都属于病患生命的一部分。
    
    释尊的悟达,最主要是觉知生命是永恒的。生命伦理中最关注的问题,与佛教对生死的探讨与洞察极为相近。以佛法的观点而论,一个人的生命,诞生自宇宙生命的怀抱,而死亡则是回归宇宙生命的一个过程。
    
    我们的生命遵循因果法则的规范,反复经历生死的循环,每一运转都是为自己及他人创造价值、幸福的绝好机会。 佛法如此解说生命的过程:大宇宙的生命是父母与孩子生命的根源,他们在过去有着很深的宿缘,在现世及未来也拥有共同的使命。简单地说,孩子既不为父母所有,也不是父母生命的延伸,孩子更非某一个外在最高主宰的私有物,也非祂的恩赐。在佛法来看,父母的精子及卵子为另一个独立的生命提供了一个得以具体显现的环境与机会。在联结两代的深远连结中,孩子得以诞生、成长,并发挥其特有的潜能。所谓亲子的连结,并不是“基因的相同与所有权是相等的”这种生硬的生物学定义。亲子之间的连结是随着关怀及养育而扎得更为坚稳。在考虑采取何种生育问题治疗法,以及作出困难的个人抉择的时候,应对此先作了解。
    
    临终的尊严
    
    死亡,在生命中,是处在与诞生相对的另一端。根据佛法的见解,临终的过程是一个可以完全彰显人性尊严的可贵机会。由于,佛法不把死亡的本质认定是负面或不好的,因此原则上并不支持只为了苟延残喘,而作出超乎常理的举动,也不赞成任何蓄意中止性命的手段。 释尊在达成正觉时的冥思显示,人的意识在佛法中不单只限于感官感知、知性领悟以及理性思考这些表面的知觉,还包涵更深的层次。在生命奥底的意识层为万人共有,它将众生的生命联系起来(用现代的术语来说,这些意识是“超越个人)的),并与一切生命浑然合一。
    
    受孕、妊娠、生产以及随后的成长,可理解为一个“从宇宙生命的泉源涌出、成长”的生命过程。同样的,临终也可视作是一个“人的意识层覆一层地由浅归深,直至完全融入大宇宙”的阶段。死不是一节一节突兀断续的阶段,而是一整段连续的过程。当这个过程进行到无法返回时,就是真正的死亡了。目前的医学技术仍无法救活,已被宣判脑死的病人,据我对佛法的了解,此状态可被拟定为现今的死亡的定义。
    
    基于这个观点,我们必须自始至终对临终的人抱以尊重的心。即使早已失去一切表情,他们似乎仍然可以听见及感受到周围的状况;就算他们已无法对外来的感触作理性的思考,他们最深层意识的功能依然存在,并还能直接感应到家人及朋友的爱与关怀。一些佛教经典具体指出,身处在死者周围时的应有行止:譬如不应大声交谈,也不应谈论可能困惑死者的话题。由于临终被视为一个连续过程,经典还提到在亡者撒手人寰后的一段时间内,旁边的人都应遵守的事项。
    
    因此,在“有尊严的死亡”的概念中,佛法最关注个人的内心状态。当肉体逐渐失去种种功能,当意识退至无法回复的一刻时,此人的心境到底如何?当他为自己一生的痛苦及快乐作个总结算时,他又如何面对此刻的遗憾、满足?佛教提倡,在步入人生最后的一程时,智能与慈悲是至为重要。得到旁人的支持与陪伴、在充满慈爱的情况下面临人生的最后一刻,并感受到自己生命凛然不动的尊严,且对此生中所得的恩惠满怀感激--这是最为理想的死亡方式。在此情况下,我们可充满希望地迎向另一个崭新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