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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禁忌

2009-07-17 07:55作者/编辑:四川殡葬网来源:四川殡葬网阅读次数:2702

 

由于藏族人民受宗教的影响和束缚,又生活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致使生产和生活上形成许多礼俗禁忌。

藏民禁止杀生,对以打猎为生的人给予鄙视和轻蔑,但捕猎有害于人畜的凶猛野兽,如狼、豹等者,会给予赞赏和视为英雄。

禁食圆蹄牲畜(如马、驴、骡等)和有爪子的动物肉,如狗、猫、老鹰、麻雀等。也不愿借器具和炊具,宰杀和煮食这些动物。禁止在寺庙附近砍伐树木、打猎杀生、吵闹酗酒。家有病危的人或妇女分娩时,在大门外烧一堆火,忌讳外人入内,尤其在午后和夜晚。

妇女不能入经堂,不管何处要避开僧人。不能在老人和男人前伸腿叉腰,斜侧身;不能跨越鞍具及别人的衣物。过寺院、进村寨时,相距稍远处下马步行,以示对寺院和村寨的敬重;对家庭老人、丈夫的打骂,不能顶嘴,更不能还手。

家中的锅灶不能踩踏,因灶有灶神。不能在灶里烧肉,因为烧肉味四散,会把四处飘游的亡魂召进家来不吉利。背不能对灶而坐,这是对灶神不敬之举;逢年过节,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别人就坐,一般不从他人面前走过,如有必要走过时,须弯腰,收起衣角和衣袖,说声道歉,再轻轻走过。站起来后,不能就地拍打沾在裤上的灰尘。

忌讳骑马经过他人村庄时,边策马边呼长号,或吹口哨,否则视为对此地的不够敬重和有挑衅行为;在他入前,不能大声吐口痰,否则视为对他人的不尊重或有挑衅行为。夜间不能把门敞开,怕有夜游的鬼怪钻进房内。

剪或流下的头发要放在墙角或杂木丛中,不能乱扔、脚踏,否则头要痛、生疮。自己身上的尕乌”(护神盒),不准他人随便乱摸,对自己的神灵认为不利。

寺院周围或其他地方的转经筒,不能反面推转;经书以及凡印有文字的纸、布、木等,不能坐、更不能踏,不仅是藏文,其他文字也是如此。残破不全的经文,烧掉最好,但烧成的灰,要倒撒在干净地方或江河中。

神树不能砍,放生为神羊、鸡、鸟等也是这样,不能伤害、侵犯。在灶里不能烧头发、蒜等,怕弄脏了灶神的灵气;不能在屋内放屁或裸体,怕吓跑了家里奉供的菩萨。

不能随意跨过别人的扇担或马缰绳.怕发生马失蹄。出门不说不吉利的话,早晨忌说死人、说鬼;出门要卜卦择吉,卜卦不好不能外出。